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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游戏小屏幕上的大战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8 22:55: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5月31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座写字楼里,中国手机游戏开发商联盟(下称联盟)发起者、北京华娱无线首席执行官潘榆文正准备公司新的手机游戏产品上线。对于前段时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联盟起诉百度侵权仅获赔7000元的判决,他有些不甘心:“官司继续打,我们已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潘榆文遭遇的版权问题,在当前迅速发展的手机游戏行业并不罕见。在他看来,手机游戏行业自起步开始,版权纠纷就成为制约国内中小开发商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面对层出不穷的盗版形式,即便有相关法律,但维权的时间和成本过大,国内手机游戏市场现状不容乐观。

  有研究机构称,侵权盗版给整个游戏行业带来了数十亿美元的损失。严峻形势之下,面对侵权、盗版带来的压力,国内中小手机游戏开发商是积极打击盗版,还是被动接受?

  案件追诉到2011年11月,联盟25家手机游戏开发商成员在北京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矛头直指百度WAP网站游戏频道。联盟称其成员的354款游戏产品被百度盗版,为用户提供下载服务,以每款游戏10万元计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赔偿金超过3000万元。

  “确切来说,在去年6月联盟已经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起诉的是第一批17款游戏。这次判赔的只是联盟成员大连阿里奥斯公司的《炎龙黑骑士》一款游戏。”据联盟代理律师、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英军介绍。

  “据我们了解,百度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上述作品的破解版放到网上,供广大网友免费下载,由此获得了巨大访问量,侵权行为明显。按照一款游戏开发的成本和以往相似案件的判赔,我们要求百度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潘榆文对本报记者表示。

  对此,百度方面认为,虽然百度WAP游戏频道确实存在涉案软件,但并不存在主观过错,只是搜索引擎的应用,公司并未主动上传至服务器为用户提供下载,而是通过网络蜘蛛(记者注:在互联网环境下,能以人类无法达到的速度不间断地执行某项任务的软件程序)随即抓取同步更新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百度为用户提供搜索、链接服务,虽不负有事先审查义务,但其对手机游戏网页页面进行了整理,对游戏进行分类、排行,有合理理由知悉涉案游戏权属。百度主观上未尽到注意义务,构成了帮助侵权,判赔阿里奥斯7000元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

  事实上,已经有9年手机游戏开发经验的潘榆文对游戏开发商与百度这样的纠纷见多了,在他看来,掣肘国内手机游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严重的侵权盗版现象,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证实了他的说法。

  “我们刚开发游戏那会,就经常遇到很多网站把我们的游戏产品进行破解,然后为网友提供免费下载服务。一款游戏被盗版,能给一家企业带来数十万元的损失。”联盟秘书长周熙慕告诉本报记者。

  对此,北京X6仙掌软件总经理赵杨也深有感触:“几年下来,感触最深的不是产品创新不足,也不是推广不够。而是一个产品上线后,大家还没赚到钱,就已经被别人破解、盗版。大大小小的网站不计其数,要一一打官司,对我们只有100余人的公司来说,根本不现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手机游戏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侵权种类除了上述形式外,同行业的抄袭现象也颇让人头疼,在智能手机平台推出后,尤为严重。“在JAVA手机游戏时代,网站提供破解版游戏的下载服务,可获得流量和广告。在智能手机平台出现后,同行业的抄袭,给开发商带来更大的损失。产品只是改头换面,内容、技术都一样。”潘榆文说到,比如一款游戏上线小时内,就有可能被他人模仿、抄袭,所以玩家可在市场上见到多个版本的《愤怒的小鸟》、《达人》等。

  实际上,不止中小游戏开发商,就连一些国际知名企业也是版权纠纷不断。《植物大战僵尸》开发商宝开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刘琨就对记者说到:“整体而言,手机游戏盗版数量是呈上升趋势。对于盗版者,我们曾采取过维权行动,但总是防不胜防。”

  原本被看作朝阳产业的手机游戏,为何侵权盗版层出不穷?手机开发商们在遇到此类纠纷时,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出击,而是听之任之?行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难道没有破解之道?

  易观国际不久前发布了《2012年第1季度中国手机游戏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第1季度我国手机游戏市场规模突破12亿元,手机游戏用户规模达到1.8亿户,分别环比增长10%和16.51%。巨大的市场潜力、较低的行业门槛,让越来越多的开发团队盯上这块“蛋糕”,连腾讯、顽石互动等知名公司都大举进军手机游戏市场。数据显示,我国已有250余家手机游戏开发商。

  “正是行业的潜在市场前景,才让大家都盯上了这块‘香饽饽’。为分得一杯羹,很多企业和网站不惜铤而走险,进行侵权盗版。”潘榆文说到。

  此外,在他看来,导致市场出现屡禁不止的盗版行为,还跟法院判赔数额过低有一定关系。“百度这场官司的判决,着实让大家都有些意外,7000元的赔偿实在让我们接受不了。”潘榆文和周熙慕均表示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以JAVA手机游戏为例,一款游戏从开发到面世,周期少则3个月至5个月,有的需要1年,光研发成本就需要3万元至5万元,加上推广等费用就更高,7000元连诉讼成本都不够。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应该考虑游戏开发的成本,提高赔偿额度。”赵杨说到。

  那么,手机游戏开发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该如何应对接踵而来的版权纠纷?“国内现行法律保护体系已经健全,关键看如何去执行。做正版游戏开发的企业的诉求能否得到最大支持,侵权行为是否容易被认定,操作层面上的很多细节还有待改进。”刘琨说到。

  在潘榆文和赵杨看来,除政策层面外,手机游戏开发商也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每家企业各自维权的成本过高,手机游戏开发商们可以团结起来共同应对侵权行为。此外,要加快产品转型,除单机游戏外,多开发手机网页游戏和在线游戏。”(记者 姜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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