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金华市江滨小学于8月29日上午由曹华锋副校长和俞俊老师引领全体教师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首先俞老师从“以案例说规则”入手,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师们讲解、分析了其中的具体条款,以此提醒老师们教育过程中的适当惩戒,是为了在关心爱护学生健康茁壮成长的前提下,引导学生遵规守纪、知错就改。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不是惩罚。
紧接着俞老师从“站高位分利弊”出发,和老师们交流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实施范围。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则(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和尺度、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帮助全体教师理清了惩戒与惩罚的区别。
随后俞老师详细解析了禁止实施的10类不当教育行为,围绕真实案例对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性言行等不当教育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最后,曹副校长再次强调希望全体教师通过本次培训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明晰惩戒教育不是身体的惩罚和心理的冷暴力,而是让学生明辨是非、勇于面对并改正错误的惩戒,一定要握好手中的“戒尺”,依法履行职责,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让教育有温度,惩戒有尺度。
曹副校长说,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形式,具有育人属性。教育惩戒要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原则。做一名关心每一名学生的“爱心”教师,做一名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情怀”教师,做一名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温度”教师,做一名面向全体学生的“境界”教师。希望全体老师继续提升自己的知识涵养、师德修养、专业素养,做新时代的“四有”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