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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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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20 0:32:49 | 【字体:小 大】 |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我个人觉得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就如同老人倒地要不要扶一样,本来就是很简单很常识的一个问题,尊老爱幼、帮助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由于当前社会一些人为的因素,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上升到全民大讨论老人倒地要不要扶。同样教育的惩戒权从教育的鼻祖孔子他老人家开始就就伴随着教育的出现而存在了。参考文献得知孔子当时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就用到了言语惩戒与行为惩戒,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口头批评与体罚。可以说没有教育惩戒就没有完整的教育,教育就是不成功的。
目前很多教师不敢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学生一味的表扬,一味的迁就,对调皮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特别是屡犯错误屡教不改的学生有时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违心的方式以求自保。这次教育部出台教育惩戒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同时,还对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适用情形以及教育惩戒的方式作出规定。我觉得要想教师正确履行职责,有担当,重新拾起或者利用好教育惩戒权,还有两点必须要做。
一是教师的娘家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校长一定要敢于担当,对个别动不动就投诉老师,要挟老师,因学生个人原因或者家长履行自己职责不到位而出现的学生问题,不要为了息事宁人,不要为了保自己的官职而和稀泥,甚至牺牲老师的利益,让老师精神上受到委屈、物质上受到损失换来取家长的满意,一次次的纵容极个别家长而让教师寒了心,失去工作的激情和热情。
二是必须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家长必须明确自己身上的责任,不要把学生的教育责任一味地推给学校推给老师,平时对孩子的教育不管不问,在家里也不能给孩子做一个很好的示范榜样,要求孩子学习做作业自己却在埋头玩手机、打游戏,自己在看电视打麻将却让孩子去读书。
孩子出了问题后不知道反思自己的原因,却去找学校老师的麻烦。针对这一实际,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好对家长的教育就显得是一个很有必要的工作了,而不是现在很多学校那样只是在校门口立个家长学校的牌子,不开展工作,只是来应付上级检查。一定要让家长明确,为了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要自觉的积极主动的和学校和老师配合好,理解支持学校、老师的工作,加强与老师的沟通。成功的教育肯定是家校和谐,家长、老师的教育目标、教育方法一致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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